新闻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利用问题备受关注。在烟台市栖霞市,农村闲置房屋数量超过13万间,总面积近27万平方米. 为了改变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现状,近日,栖霞市出台了《栖霞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暂行意见》. 该政策旨在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提高宅基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对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具有积极作用.
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栖霞市依法建立了“市主导、镇街主责、村主体”的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体制,落实了镇街属地的管理责任,并逐步完善了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村民宅基地审批、建房规划许可和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管理机制. 此外,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也得到明确,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审批、监管和执法三大体系得到全面理顺. 这些举措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的审批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接下来,栖霞市将进一步加强措施,活化形式,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新思路、新方式. 通过规范审批、严格监管、从严执法,真正实现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先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节约集约、生态环保、面积法定、户有所居的目标,形成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强大工作合力。
这项新举措的出台对于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宅基地改革不仅涉及土地利用和资源配置的问题,也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生活. 通过改善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可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此外,农村宅基地改革还可以促进农村和城市的融合发展。在城乡融合的大背景下,合理规划和利用农村宅基地可以吸引城市居民回归农村,促进城乡人口的流动和资源的重新分配. 这有助于实现城乡共同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农村社会的进步。
总之,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任务,需要政府部门、农民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栖霞市出台的《栖霞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暂行意见》为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希望通过这项政策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促进农村的繁荣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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